對於愛貓愛狗這件事,我想我這輩子沾不上邊,但這不代表我冷血~

看到也認識不少養寵物的人,我想寵物對這樣的人而言,是至寶,是手心的另一塊肉,我想我很難體會,因為我是個怕動物的人,只要是活的、有毛的動物,我是怕到不行,貓現在是算已突破的動物,狗的話我還是皮皮剉,所以我想這些把貓貓狗狗當成寶的人,對於心愛寵物寵愛的程度,我只能用爸爸媽媽照顧小孩的心情來想像那種疼愛。

養寵物對我而言是件艱難的事,甚至我這輩子都不會有這樣的可能,但我喜歡看動物,純粹以觀賞的心情,不必碰觸,這樣我就非常的ok,所以動物園是我很愛的地方,動物還是狠可愛,只要用遠觀我才會覺得可愛。噗噗.....

當看到這樣的新聞時,只有一種很痛的感覺,因為當看到照片時,腦海中浮現的就是牠正在受苦的畫面,是什麼樣的磨難,讓牠必需遭遇這種痛,然而這兩個國中生在做這件事的時候,想必也沒想這麼多,也許覺得好玩、也許覺得有快感、也許正是一種暴力的傾向正在他們的心中萌芽,不管當時他們是存著什麼樣的心,事情就這樣發生了,我想,這隻狗狗在天上一定很感謝這些為牠伸張正義的愛狗人士,更讓社會大眾共同來省思這個事件。

早上在火車上瞄到這新聞時,就讓我想找找這國中生的部落格,因為報紙寫說被洗版,瞬間的念頭是想看看這年輕人心裡在想什麼,於是找出這個部落格,映入眼簾的竟是對不起,如果這是發自內心深處的對不起,我想這是值得高興的,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,在這樣的年紀,本來腦袋瓜就裝滿了奇奇怪怪的想法,當然好念頭與壞念頭因人而異,如果是一時的好玩,而引發的後果,我想他們已經嚐到代價,衷心希望他們是無心之過,而且能夠痛改前非,更希望在責備之餘,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懷,藉此導正他們錯誤的觀念,這才是教育的本質呀~

做錯事本來就應該要受罰,罰過了,該給的應該是正確的觀念建立,這是一個很好的時事教材,可以教導每個人,身在這個世上,我們沒有人有權利去結束掉一條生命,在這個事件中,我想我學到的是如何更尊重生命,如何去愛護生命,只要是動物,都有它該生存的權利,我們應該要好好愛護牠們,也許我很怕動物,我也不會想養寵物,因為我知道我沒辦法好好的照顧好牠們,但我能做得是尊重牠們的生命。

Posted by ppwen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3) Trackback(0) Hits(18)

open trackbacks list Trackbacks (0)

Comments (3)

Post Comment
  • Private Comment
  • 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感想是,

    很想拿酒精膏灑在那兩個國中生身上,

    也放火燒他們!

    雖然我沒有養小狗小貓,

    但我很喜歡小動物啊~~~

    連無辜的小狗,他們也下得了手,

    真是沒救!現在想到還是很氣呀,真想狠狠揍他們一頓!
  • 我有在網路上看到這小狗被救的過程,看了都快飆淚,小狗何其無辜...

    ppwenreplied on 2008/05/07 18:17

  • 咱們小時後再怎麼搞

    頂多玩死一些蜈蚣.蜘蛛.蜥蜴等等

    玩死狗真的有點太誇張了一點

    小朋友的心臟實在太殘忍了一些

    狗是多麼的忠心ㄚ

    想起我家的Kando~

    在想到我現在步步兒~

    怎麼會忍心這樣呢!

    這社會真的變了...
  • 我們可是快樂的眷村野孩子ㄟ...怎麼皮也有斬節呀~至少我們還是有愛心的...

    ppwenreplied on 2008/05/07 18:18

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

Leave Comment

*Name/Nickname
E-mail
Personal Website
Comment Title
*Comment
* Private Comment